修订稿
为规范教学秩序,提高教师的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,保障教学正常有效开展,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,按照《攀枝花学院教学巡查工作管理办法》(院教【2017】57号),特建立此教学巡查制度。现将教学巡查有关事项规定如下:
一、成立检查小组
组长:兰玛
副组长:杨领航、刘文全、赵相瑜
成员:刘松鑫、赵秋泉、冉塬钰、黄莉、周颖、黄颖、周袁杰、吴登红、栗园小露
二、巡查内容
1.教师教学
(1)教师上课有无迟到、早退、随意调课等现象
(2)教师课堂教学管理情况
(3)教师教学过程设计情况
(4)教学活动过程中出现的其他情况
2.学生学习
(1)学生出勤情况(包括晚自习)
(2)学生课堂认真程度(有无睡觉、学生上课玩手机等情况)
(3)学生反映教学方面的问题
3.教学条件与环境
(1)教学场地环境卫生状况
(2)教学设备、仪器情况
4.课程考核
(1)监考老师、试卷到位情况
(2)考场纪律、监考老师履行监考职责情况
(3)学生违纪情况
三、巡查要求
1.学期的第一周至最后一周为正常的巡查时间。
2.巡查人员不定期对教学情况进行巡查,带班巡查领导每周至少进行1次大巡查,其他人员(包括辅导员)每天固定检查班级上课情况。
3.巡查过程中如发现教学异常情况,应立即通知学院教学科研科,同时反映给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,以便及时处理。
4.巡查人员应认真填写《攀枝花学院教学巡查登记表》,并将登记表纸质档和电子档交到学院教学科研科,统一由教学科于每周星期一18:00之前上交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。
5.教学巡查原则上应不影响、不干扰正常教学秩序。
6.教学巡查作为教学目标管理考核项目,纳入年底的绩效考核。
康养学院
2018-2-24
附件1:康养学院领导教学巡查值班表
附件2:攀枝花学院教学巡查登记表
附件1:康养学院领导教学巡查值班表
康养学院领导教学巡查值班表
时间周次 |
巡查带队领导 |
巡查成员 |
1、5、9、13、17 |
兰玛 |
刘松鑫、黄莉、吴登红 |
2、6、10、14、18 |
杨领航 |
冉塬钰、栗园小露、周袁杰 |
3、7、11、15、19 |
刘文全 |
赵秋泉、周颖、黄颖 |
4、8、12、16、19 |
赵相瑜 |
刘松鑫、黄颖、吴登红 |
附件2:攀枝花学院教学巡查登记表
攀枝花学院教学巡查登记表
学年 学期
巡查时间 |
年 月 日 星期 时间 |
巡查地点 |
|
巡查主要内容 |
|
巡查情况记录 |
信息汇报与反馈 |
参加人员签名 |
|
年 月 日